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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完户 始觉面积缩水18%
发表日期: 2012-06-09 12:10:38 阅读次数: 568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上海房产律师:二手房过完户 始觉面积缩水18%

 

    核心提示:近日,东区的肖小姐就遇到了这么一件郁闷的事儿。上海房产律师认为,如果卖家和中介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如实告知房产的真实面积,买家掌握证据以后可以要求退房和退佣金。

 

    和中介、卖家签订的三方合同上是80 .34平方米,办下来的新房产证上写的面积是68.34平方米。近日,东区的肖小姐就遇到了这么一件郁闷的事儿。上海房产纠纷律师认为,如果卖家和中介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如实告知房产的真实面积,买家掌握证据以后可以要求退房和退佣金。

手续办完才发现少了12平方米

 

    肖小姐近期在东区竹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购买过程中,与卖家、中介人员签订的三方合同上写的面积是80 .34平方米,当时卖家及中介人员称还有3个平方米是赠送面积,即房子实际面积有83.34平方米。

 

    办完手续后,肖小姐发现房产证上写的面积是68 .34平方米,比合同面积缩水了18%,让其大为恼火。更让她不理解的是,当她想向中介索要旧房产证的复印件,中介并没有交给她,仅仅是让其查看。

 

    现在,肖小姐打算重新让相关机构测量房屋实际面积,来证明中介与卖方失责,以此维权。

 

    业内人士:这种情况普遍存在

 

    负责此宗买卖的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情况下,一切按照新房产证的面积来计算,并没有对此做进一步的解释。

 

    房屋中介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情况在二手交易中普遍存在:“二手中介与卖家在推销房子时,对客户统一用建筑面积这一说法,但在房产证上,国土认定的是套内面积,并没有把公摊面积等计入,因此造成了部分购房者的误解。”

 

    像肖小姐的情况,82%的实用率是正常的,若中介、卖家在购房过程中没有告知,只能说是不道德。

 

    上海房产律师意见:签合同前要查彻房屋

 

    上海房产纠纷律师则认为,若签订合同中没有标出房屋面积为建筑面积,甚至注明为套内面积的话,即为出现重大失误,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佣金。

 

    “一般来说,房屋面积很少出现太大的偏差,最多是几个平方米的出入,国家对此有明文规定。但像肖小姐的情况,实在相差太远,存在欺诈成分。”他分析到,若在购房过程中卖家及中介均没有告知套内面积的多寡,购房后才知道,那么在法律上则属于“重大误解”,在拥有录音等的证据下,可以此为由维权。

 

    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由于中介急于成交,一般会给购房者制造恐慌心态,使其尽早购买,但并没有很好地解释相关情况,这时维权已经迟了。建议签订合同前先查彻房屋情况并查看房产证,并在三方合同上删除“一切以房产证为准”这一条款,增加“如果房产证面积少于多少平方米,则有权要求退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避免陷阱。

 

    房产常识延伸

 

    建筑面积

 

    指建筑物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含共有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两部分。其中共有建筑面积也包含了公摊面积及非公摊面积。

 

    套内面积

 

    即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简单而言就是除却共有建筑面积及外墙的投影面积。

 

    公摊面积

 

    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其中并不包括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幢外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此文由上海房产律师(http://www.fc-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http://www.fc-lawyer.com/shownews.asp?id=174),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房产纠纷律师上海浦东房产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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