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房产诉讼房产诉讼 → 保全房屋被登记 诉讼超时继续审理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保全房屋被登记 诉讼超时继续审理
来源: 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房产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6-08 22:47:08 阅读次数: 332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房产律师:保全房屋被登记 诉讼超时继续审理

 

    上诉人尹文友于2009915日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知道经人民法院诉讼保全的房屋已做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尹文友因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于2010121日向新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新晃县侗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的房产登记并赔偿损失。新晃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裁定驳回原告尹文友的起诉,尹文友不服,向该院提起上诉。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认为上诉人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诉人在知道该房屋他项权登记行为的2年之内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裁定撤销新晃县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指令其继续审理。

 

 

 

 

——此文由上海房产律师(http://www.fc-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http://www.fc-lawyer.com/showart.asp?id=1989),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房产纠纷律师上海浦东房产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海房产律师网_马海峰律师
电话号码:182 2121 5288
传真号码:021-5887 9636
电子邮箱:mhflawyer@yeah.net   QQ:694915036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责任编辑:Michael)

温馨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遇到侵害时、或在权益世界里欲罢不能或徘徊迷茫时、当您需要法律维权时!请拨打上海房产律师热线:18221215288上海房产纠纷律师倾心为您提供专业房产法律咨询帮助。

 

 

上一篇:一处房子和三场诉讼
下一篇:房屋指标转让反悔 法院判决不予支持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连云港房产律师 连云港房地产律师 连云港房产纠纷律师 连云港拆迁律师 连云港二手房买卖律师
Copyright© 2012-2013 连云港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5层505室
连云港手机:15251212211 电话:0518-85836535 邮箱:mhflawyer@yeah.net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