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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通过两家中介购买同一套房子引发诉讼
来源: 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房产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6-08 17:15:09 阅读次数: 288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房地产律师:购房者通过两家中介购买同一套房子引发诉讼

 

 

    王先生曾通过房产中介相中一套房子,谁知签了居间协议、付了定金、约好了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日期,到了履行期时,却因正式合同文本无法下载买不了房子,而房主此时表示房子“过期不候”,并拒绝返还定金。王先生将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返还2万元定金,另付违约金2万元及租金损失3600元。今天上午10时,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房主返还王先生定金1万元,驳回王先生的其他诉请。 

 

 

        2010927日晚,王先生在洪铭房产中介业务员的陪同下,与家人一起看了沪太路上的一套房子后,非常满意,随后王先生与房产中介业务员签订了看房协议书,并约定于次日上午到洪铭房产中介店面与房主刘老伯磋商买卖事宜。928日上午,由于刘老伯家中有事爽约,三方便将时间推迟到当日下午见面。

 

    随即,王先生又逛到宝华房产中介,看到已看中的这同一套房子也在这里出售。宝华业务员热情地为王先生介绍服务。当日中午,买卖双方通过宝华房产中介也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附件,王先生支付刘老伯定金2万;同时还约定于同年1120日,双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王先生需支付全部首付款71.8万元。

 

    到了1120日,王先生与刘老伯准备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但合同文本却怎么也下载不下来。原来,当洪铭房产中介得知王先生声称已另购好房的真实原因,是他已通过宝华房产中介与房主刘老伯签订了该房买卖协议,一气之下便抢在房主刘老伯之前,在网上设置了这份交易双方为刘老伯与王先生的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即所谓的“锁掉”合同。如此一来,买卖双方只能通过洪铭房产中介进行交易。

 

    下载不了正式合同、买不了房的王先生,遂于当日给刘老伯发出《催告函》,要求如期签订合同进行房屋交易,否则要刘老伯双倍返还自己已付定金共计4万元。而刘老伯也回函称,是王先生自己的原因才导致正式合同无法下载,致交易不成。由于王先生的违约,2万元定金将不予返还。双方争执不下,便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合同文本“加锁”一节,固然是第三人洪铭房产中介的行为所致。原告虽对与第三人签订过《看房约定书》表示否认,但在本院依法释明相关法律后果的情况下,原告仍未提出申请对《看房约定书》的签名真伪做笔迹鉴定,依法须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法院推定事实成立。时隔一日,原告另寻中介公司就相同房屋直接签订买卖居间协议,其“跳中介”之意图甚为明显。而被告并未委托第三人独家出售系争房屋,自能寻求出价更优者达成协议。故由于原告的先前行为,招致第三人预先设置了系争房屋买卖合同的“加锁”,第三人的行为虽有过错,但始作俑者仍系原告。

 

    据此,法院认为被告的主张更具可采性,导致原、被告未能履约的责任完全在原告,现被告表示自愿返还原告1万元,于法不悖,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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