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房产诉讼房产诉讼 → “阴阳合同”引发房屋买卖纠纷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阴阳合同”引发房屋买卖纠纷
来源: 上海房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房产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5-28 10:58:26 阅读次数: 2888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一起房屋买卖,竟出现两份标的相同、当事人相同、房屋价款却相差悬殊的“阴阳合同”。近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对这起房屋买卖纠纷作出了终审判决,判令被告吴某按照“阴合同”给付原告哈尔滨某房地产公司购房尾款410万元及利息。

    2004年初,哈尔滨某房地产公司与吴某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将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的一处建筑面积为2300平方米的七层办公楼卖给吴某,总价款为710万元,买方首期付款200万元,余款于2004年6月30日付清。

    合同签订后,2004年2月,房地产公司将房产交付吴某,吴某支付首期款200万元。2005年初,吴某因资金不足,余款不能结清,双方达成了缓缴协议,约定吴某向房地产公司缴购房款100万元,余下的410万元分3次缴清。但吴某在付清100万元后便再不付款,房地产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将吴某告上了法院。

    吴某在法院拿出了另一份房产买卖合同,除约定房价为500万元外,其他条款均一致。而2004年2月5日,双方在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的合同正是500万元的合同。同年12月,吴某也是按照500万元交纳的税款。因此,吴某辩称,自己不欠房地产公司购房款410万元,房地产公司提交的房产买卖合同中实际购房款为500万元,是房地产公司将其篡改为710万元。

    案件经过一审法院审理后,上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出现的针对同一标的的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当事人相同,房屋价款不一,显然是阴阳合同。虽然双方提交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房屋总价款不一致,但吴某按照《房产买卖合同》约定,支付200万元首付款后,又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缓缴协议,吴某对此事实无异议,此协议应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按该协议约定,吴某应支付房地产公司购房款510万元,协议签订当日支付100万元,对尚欠410万元的支付时间均是在此协议签订之后,因此,应当认定该协议是吴某在已付200万元首付款后,对应再支付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约定。该协议佐证了双方约定购房款数额,应认定吴某购买房地产公司的购房款总额为710万元。双方在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作用是国家收取房地产交易税的行政管理行为,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不予认定。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吴某一次性支付房地产公司尚欠购房款410万元及利息,驳回房地产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文由上海房产律师(http://www.fc-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http://www.fc-lawyer.com/showart.asp?id=1944),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浦东房产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海房产律师网_马海峰律师
电话号码:182 2121 5288
传真号码:021-5887 9636
电子邮箱:mhflawyer@yeah.net   QQ:694915036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责任编辑:Michael)

温馨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遇到侵害时、或在权益世界里欲罢不能或徘徊迷茫时、当您需要法律维权时!请拨打上海房产律师热线:18221215288上海房产纠纷律师倾心为您提供专业房产法律咨询帮助。

 

上一篇:私下交易经济适用房 法院判决买卖协议无效
下一篇: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法院会判合同有效吗?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连云港房产律师 连云港房地产律师 连云港房产纠纷律师 连云港拆迁律师 连云港二手房买卖律师
Copyright© 2012-2013 连云港房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3号、南光大厦5层505室
连云港手机:15251212211 电话:0518-85836535 邮箱:mhflawyer@yeah.net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